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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罪办案流程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8-29 09:50; 浏览量:

一、拒不执行罪办案流程

拒不执行罪办案流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罪如何取保候审

当行为主体触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之罪时,仍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这取决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在批准逮捕之后,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最终的决定权在于负责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第三,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则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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