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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下的保外就医需要什么条件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12 10:28; 浏览量:

一、无期徒刑下的保外就医需要什么条件

服役犯人要是符合下面这些情况,就能考虑保外就医了:

(1)得了重病,短时间内有生命危险;

(2)原来是不判死刑的,后来因为表现好改成有期徒刑,已经服役七年以上,或者原本判有期徒刑的,服役超过原刑期的三分之一,而且得的是慢性病,长期治疗都没效果;

(3)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4)年纪60岁以上,身体不好,对社会也没什么威胁了。

但是,如果病情恶化有生命危险,改造表现又好的话,就不用受上面那些条件限制了。

不过,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犯人就别想保外就医了:

(1)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还在缓刑期间;

(2)被判无期徒刑的,还在服役期间;

(3)罪行太严重,老百姓都恨透他了;

(4)为了逃脱惩罚,自己把自己弄伤或弄残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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