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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会不会要开庭?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10 09:59; 浏览量: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盗窃罪属于刑事犯罪,情节程度达到立案立案标准的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要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需要开庭审理。但如果情节程度轻微,检察院认为可以免于起诉追究责任的,就可以不会要开庭。因此,盗窃罪会不会要开庭,还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当事人来说,自身的盗窃行为虽然最终没有得逞,但因为已经着手要犯罪了,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由于未遂,一般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罪】: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盗窃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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