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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10 09:51; 浏览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妨碍执行公务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妨碍执行公务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基于以下方面:

  1、主观故意:犯罪主体明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进行阻碍。

  2、客体: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3、客观行为:

  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4、暴力程度:本罪中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5、罪数问题:实施其他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数罪并罚。

  6、依法执行职务的判断:是否依法执行职务也是妨碍公务罪定罪的重要依据。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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