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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08 10:01; 浏览量: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对其进行帮教。
3. 《反有组织犯罪法》:涉及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活动,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也要进行教育和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