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03 10:20; 浏览量:
销售假药罪主动归还违法所得有望减轻刑事责任,从轻办理意味着在法定刑的范围内进行裁决,而减轻处理则意味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刑期。
从正常司法程序角度来看,一旦被控人能够表现出积极归还赃款的态度,其在法庭上量刑时便有可能获得酌情的从轻处理和罪行减免。
在法庭宣判之前的任意阶段,只要能证明存在积极的退赃行为,就可以接受为积极退赃,并因此可以依法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代表其退回赃款,也允许对其采取从轻处罚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2)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3)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被当场查获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4)主动提供线索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赃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