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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4-16周岁的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解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1-22 10:32; 浏览量:

一、

对于14-16周岁的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解

  (一)严格限定于《刑法》规定的几种犯罪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

  (二)注意司法解释中的变通规定,就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三)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15条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此规定同样适用于未成年人。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区分刑事责任与刑罚的不同。承担刑事责任不一定都要适用刑罚。当然,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如果被认定为犯罪,那么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罚的,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

  (五)最后还要考虑到一种情况就是未成年人犯罪后被判适用缓刑、假释。这种情形下未成年人罪犯虽然不用实际服刑,但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其接受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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