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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31 10:14; 浏览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非法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流程吸收公众存款罪,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承办,对于初核后具备立案标准的即立案侦办,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以下行为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