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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恐吓罪所必须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13 11:17; 浏览量:

立案恐吓罪所必须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如下:

  1.随意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威胁和恐吓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威胁别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二、

恐吓罪需要什么证据

  我国刑法中没有恐吓罪,如果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有威胁、要挟等行为的,可能涉嫌诈骗勒索罪或抢劫罪(当场取财)。证据方面:有威胁、要挟等行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

与恐吓相关的罪名有哪些

  1.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规定"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就是说这样的恐吓这是构成犯罪的。如果罪名成立,情节严重的要触犯刑法判刑,但没有恐吓的特定条文,可根据他威胁恐吓的事来查找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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