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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13 11:15; 浏览量:
探究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刑事法律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1)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2)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
(1)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2)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1)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