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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7-20 10:14; 浏览量:
核心内容:有期徒刑是剥夺人身自由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有期徒刑适用对象有哪些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是否也不同以下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罚种类。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