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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7-20 10:10; 浏览量:
答案:是!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为有立功表现。”王某通过做陈某及其家属的工作,亲自陪同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这种帮助司法机关抓捕陈某的行为,是王某到案后为争取从宽处理而主动作出的有益社会的表现,该行为可以界定
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立功行为范围内,符合刑法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同时王某的行为也具备立功的三个要件,即主体、时间和实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