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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2-03 10:22; 浏览量: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有哪些区别
1、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有下列区别:刑期不同,例如管制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等;刑罚的执行地点、可折抵先行羁押的期限也不完全相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期限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无期徒刑的期限是终身,但以后根据条件可能获得减刑、假释。所以刑罚的期限从短到长是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执行机关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因为看守所属于公安机关,因此拘役、管制和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剩余刑期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
4.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都要无偿参加劳动。
5.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在这里要了解累犯的概念,明确了累犯的概念就非常容易判断这四种刑罚哪些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6.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同样,区分这四种刑罚是否适用假释,需要了解假释的概念。
7.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无期徒刑的最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0年。
管制拘役被执行死刑和无期徒刑是有着很大区别的,我们通常知道的是其判处的期限是不同的,但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是有不同的。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基本有五种,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判决,无期徒刑和死刑是最严重的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