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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立功表现包括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12-21 10:33; 浏览量:

一、重大立功表现包括什么

1、重大立功表现包括:

(一)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二)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四)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二、立功与重大立功的区分是怎样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情形。它可以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

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一般立功的认定是: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对于未经查证或查证不属的“揭发”、“检举”不认为是立功。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从而使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如果提供的线索对侦破其他案件没有帮助的,不是立功。

(3)协同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以上四种情形,应当认定为一般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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