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我打回去把对方打伤了算正当防卫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12-02 09:15; 浏览量: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的来说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即是别人实施了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时才可以进行防卫,比如是打人的行为就是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如果是他人开玩笑的话语或者是开玩笑似的拍打,这些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的,在发生时还手的并不构成正当防卫。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即别人实施的行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如果是以为别人要伤害自己而进行还手,属于假象防卫,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责任。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即要进行正当防卫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本人,不能想对周围的人还手更容易的,就对其他人进行还手,这样不仅不成立正当防卫,对他人还手的行为还涉嫌故意伤害。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即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如别人打了自己一巴掌,自己咽不下那口气,就还手将对方打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最后,在别人先动手打人后还手的或者是打架中的不得不还手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很多情况下也会被定性互相斗殴的情况,要受到治安处罚,因此,在发生对方先动手的情况下,建议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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