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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盗窃机动车犯罪的情形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11-10 10:41; 浏览量:

 一、不构成盗窃机动车犯罪的情形

  (一)偶尔偷开机动车,情节轻微的;

  (二)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开机动车,原地返还车辆并未损坏的。以上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二、盗窃机动车判多少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实践中,机动车的类型各种各样,其价值要经物价鉴定机构鉴定的机动车实际价值,以及行为发生地的相关标准来判断。盗窃机动车价值经鉴定为10万以上不足50万的车辆,则为金额巨大,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盗窃50万以上的机动车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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