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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彭律师; 时间:2020-04-30 09:23; 浏览量: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那么申请再审交诉讼费吗?接下来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
再审不需要交诉讼费,但是特殊情形除外。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据此,《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而由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负担案件受理费。
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
对生效裁判不服的,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新行诉法虽没有规定再审申请期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据此,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也应为六个月。
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的申诉期限,同时规定了逾期申请的例外情形: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以上就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申请再审交诉讼费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