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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书由谁出具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9-22 16:57; 浏览量: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

  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书由谁出具

  剥夺政治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书只能由人民法院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1997年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

  2、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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