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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7-29 08:04; 浏览量:
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判断和认定“情节严重”呢?泄露个人信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对于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标准则是500条以上;对于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标准为5000条以上。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