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6-30 08:22; 浏览量: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从而构成犯罪。
(一)刑法分则第八章总称“贪污贿赂罪”,不是所有罪名都是与贪污贿赂罪,都是相关的。
(二)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82条—396条)第382条贪污罪、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第385条受贿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88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389条行贿罪、第390条之一为利用影响力行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2条介绍贿赂罪、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第395条第1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2款隐瞒境外存款罪、第396条第1款私分国有资产罪、第2款私分罚没财物罪。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三)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