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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6-07 15:35; 浏览量:
案例1
江苏省检察机关细化办案责任
推动检察权管理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化
【关键词】
司法办案责任 全覆盖 全流程 信息化
【改革情况】
江苏省检察机关紧抓落实司法责任的关键环节,以三个明晰、三个重点、三个保障,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做到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制度与科技相结合、惩处与预防相结合,实现检察权运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化。
一、“三个明晰”,为司法办案科学定责
(一)明晰检察官的职责权限。综合考虑检察权属性的多样性、检察官办案的独立性和检察权运行的一体性,司法责任制改革伊始即制定三级院检察官职权清单,对每一个司法办案环节的职权进行界定、配置和规范,科学划分检察官权力边界,明确169项职权,实现三级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有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随着改革深入和刑诉规则的修改,对职权清单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强调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权限,切实扎紧检察官权力行使的制度笼子。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团队评价标准》,科学界定办案组中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制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应当提交检委会审议的七类案件、八类事项,强化检委会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明晰各主体的监督职责。制定工作办法,明确相关部门监督职责。案件管理部门以“案”为主体,通过对案件全流程监管、开展质量评查等,侧重于发现案件本身的质量或程序性问题;检务督察部门以“人”为对象,围绕案件背后检察官是否正确履职、是否存在廉政风险、是否应追究司法责任开展工作,主动就某方面重大检察业务的质量效果和违反检察职责的类案线索进行督察,对确有问题的开展责任追究;控告申诉部门以“信”为来源,承担涉检人员信访举报、控告案件办理等,动态掌握情况,为监督提供线索;机关纪委以“纪”为重点,主要承担廉政警示教育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