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逃逸能怎么起诉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刑事诉讼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刑事诉讼 >

故意伤害逃逸能怎么起诉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4-20 07:02; 浏览量:

一、故意伤害逃逸能怎么起诉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因违法行为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逃逸,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此类案件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因此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如果犯罪事实属实,且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此类案件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刑事案件,属于国家公诉案件,对于刑事部分,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应当依法行使检察权。对于民事部分,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

  二、以故意伤害论处的其他罪有哪些

  (一)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

  (三)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

  (四)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五)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六)非法组织卖血或者强迫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七)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伤行为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八)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残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九)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十)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

  (十一)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严重残疾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