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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缓刑什么意思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1-09 10:49; 浏览量:

 一、有期徒刑缓刑什么意思

  缓刑就是指对犯罪人的判处刑罚,但是在一定的时间被暂缓执行刑法的规定,也是对犯罪人的一种悔罪表现行为。

  主要就是判处有期徒刑后不立即收监执行,而是罪犯仍然处在原来的生活状态,但是必须定期到公安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离开居住地必须申请,剥夺象集会游行这样的政治权利。在缓刑期间,罪犯没有犯罪和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原判处的有期徒刑不再执行。在缓刑期间,重新犯罪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停止执行缓刑,收监!

  二、有期徒刑缓刑的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已判决的刑罚。缓刑仅适用于主刑罚,附加刑不适用缓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不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接受社区矫正,如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刑罚。根据主刑种的不同对考验期作了区分: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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