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转化未抢劫怎么认定?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人身犯罪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人身犯罪 >

抢夺罪转化未抢劫怎么认定?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黄律师; 时间:2020-03-27 12:51; 浏览量:

  抢夺罪与抢劫罪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很多不同,比如在刑罚量刑,犯罪构成等,但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抢夺罪可以转化为抢劫罪。那么抢夺罪转化未抢劫怎么认定?下面广州刑事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抢夺罪转化未抢劫怎么认定?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抢夺罪转化未抢劫怎么认定

  以下两种情况下抢夺转化为抢劫:

  1.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刑法269转化型抢劫)

  2.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刑法267条第二款转化型抢劫)

  二、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差别: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三、区分抢夺和抢劫,我认为,就是看暴力的对象是谁

  如果采取暴力的对象是物,那就是抢夺。如果暴力直接针对人,那就是抢劫。

  上文就是广州刑事律师对于抢夺罪转化未抢劫怎么认定的相关解答,抢夺罪是没有携带凶器的,并且采取采取暴力的对象是物。也就是说只是纯粹想抢您身上携带的某样东西的。如果是带着凶器实行抢劫的,并且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就转化为了抢劫。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