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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1-23 12:49; 浏览量:
道理很简单,对方少了一个劳动力,他可能要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帮扶配偶、自我升值等,当他生命逝去的时候,一切可能性都灰飞烟灭,作为这一切后果的始作俑者理应赔偿!
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等费用。
前三费用是死者生前就医产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如果死者存活到自然死亡,劳动创造的经济价值;被扶养人抚养费是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有很多种:
(一)对象不能犯:比如谋杀未成,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二)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