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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黄律师; 时间:2020-05-26 12:09; 浏览量:

  关于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等,但是对于刑期的规定有所不同,关于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广州刑事律师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达20年。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分别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我国刑法中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限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三、管制适用的对象是什么?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以上便是广州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期限是多久的内容,由此您可以知道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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