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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黄律师; 时间:2020-05-26 12:00; 浏览量: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在判刑的时候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此时需要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可以,同时我国也作出了不适用缓刑的情形规定。那么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广州刑事律师小编一同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对于累犯、一人犯数罪的被告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涉毒案件的被告人、涉黑涉恶的被告人、具有索贿情节的受贿犯等一般都不能适用缓刑。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因刑事违法行为而直接获得的、根据刑法规定应予追缴或责令退赔的经济性利益及其所生孳息。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二、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缓刑?

  1、范围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对象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三、缓刑适用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以上就是广州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什么”的解答。总的说来,缓刑是有条件的延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刑罚的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刑罚执行方法。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适用缓刑: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不认罪的,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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