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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彭律师; 时间:2020-04-02 13:54; 浏览量: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法律都是零容忍的,一旦犯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缓刑事刑法的一种执行方式,很多时候还有可能有处以罚金的附加刑,那么,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呢?下面跟着鑫霆广州刑事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首先,罚金的多少跟判不判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两者具有显著的区别。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其次,一些情节比较轻的案件,譬如被告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或者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如果不会再使社会受到危害的可以单处罚金不用判刑。最后,判缓刑究竟缴纳多少罚金要看具体的判决书规定,根据判决书的罚金数额缴纳。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二、被判缓刑罚金还要交吗?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三、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刑罚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刑法分则对于罚金数额的规定,则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无限额罚金制,即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完全由法官依据犯罪情节予以判处。

  二是普通罚金制,也称限额罚金制,即规定了相对确定的罚金数额,法官只能在数额幅度之内依据犯罪情节决定应当判处的数额。

  三是倍比罚金制,即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涉及的数额为基数,然后以其一定的倍数或比例来确定罚金数额。

  以上内容就是鑫霆广州刑事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其实判缓刑和罚金的缴纳没有太大的关系,具体罚金要缴纳多少还看具体的案情。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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