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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02-27 09:44; 浏览量:
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不能返还给别人用。
1.取保候审交的保证金,其本质是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设定的一种担保方式。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交纳人,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不能随意转让或返还给别人使用。
2.当取保候审结束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遵守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金是可以被全额退还的,但这依然需要本人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条件主要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的义务。具体而言,这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只有当被取保候审人完全遵守了这些规定,且在取保候审结束时,相关的司法机关才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便可以凭此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