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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12-10 08:56; 浏览量:
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流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被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均有权提出申请。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取保候审申请书。
2.受理机关根据案件所处阶段不同而有所区别,侦查阶段为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针对自侦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则为人民法院。
3.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且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4.不论决定机关是哪个,取保候审的执行均由公安机关负责。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分为正面条件和排除条件。正面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需继续查证、审理的;
6.以及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逮捕但可能逃避侦查的。
排除条件则明确指出,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涉及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不得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