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亲属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题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取保候审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取保候审 >

领导干部亲属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题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04 09:37; 浏览量:

一、领导干部亲属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题

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之亲朋好友者,可能涉嫌构成受贿罪之共犯。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正是其家属——包括配偶和子女——以帮凶或教唆犯的身份出现,使得这类犯罪行为得以实施。

其中,帮凶主要通过种种手段为国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提供便利,比如与国家公职人员共同策划、协商收受贿赂事宜,传递相关信息,建立联系并接收财物;同时也会协助国家公职人员向请托人索要财物等等。

至于教唆犯,他们的行为则主要体现在引诱、劝说、敦促乃至威胁国家公职人员索取财物,从而使这些公职人员萌生受贿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了受贿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