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3-19 15:38; 浏览量:
如果当事人因为盗窃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时候就可能会先被公安机关进行拘留。公安机关可能会以涉嫌盗窃的罪名执行逮捕,但也只是涉嫌,也就是一种怀疑的态度,公安机关是无法直接对当事人进行定罪的。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后,才可以最终确定当事人有没有成立盗窃罪。因此,盗窃罪是需要法院判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盗窃罪】: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犯罪人员来说,只要盗窃的数额达到犯罪标准了,就会成立犯罪。即便后面感到后悔,进行退赃了,盗窃的罪名还是会成立的,依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也不是说犯罪人员的退赃行为是完全没有用的。因为有退赃表现,那么犯罪人员所受到的刑罚也可以减轻的,但罪名是无法抹除,还是会成立的。因此,退赃后盗窃罪还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