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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条件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16 09:32; 浏览量:

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条件

  (一)仅适用于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适用于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二)只对二审法院有约束力(管不了其他审级法院)。

  (三)不得加重处罚内容:

  1.刑期;

  2.刑种;

  3.附加刑;

  4.刑罚执行方法。

 

二、

上诉不加刑适用于哪些情况

  上诉不加刑适用的情况有:

  (一)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三)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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