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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有罚金是否可以清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5-06 10:16; 浏览量:

一、公司名下有罚金是否可以清算

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公司被处罚金的,不影响公司清算,公司要在解散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罚金的缴纳方法

1、一次或分期缴纳

一次缴纳是惯例,分期缴纳是例外。

2、强制缴纳

即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的,法院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的措施,强制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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