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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3-03 16:07; 浏览量:
一、外地被拘役之后回本地是否需要报到
1、外地被拘役之后,如果被执行的财产在本地的,则回本地后需要报到。被执行人需要到本地的司法机关报到。因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来执行。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一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条,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1、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可以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