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批捕后可以不起诉?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取保候审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取保候审 >

哪些情况下批捕后可以不起诉?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彭律师; 时间:2020-05-11 09:58; 浏览量:

  摘要:我们都知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批捕后可以不起诉?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书:《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22条);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刑法》第27条)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第28条)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