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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取保候审条款会怎样?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彭律师; 时间:2020-05-11 09:54; 浏览量:

  违反取保候审条款的后果有没收保证金、罚款、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以上情况除没收保证金和罚款外都要看具体情形决定。经过调查有嫌疑的人仍要监视其居住,嫌疑人确实有罪、可能对社会和自身造成危害的,检察院会予以批捕,同时叫其写检讨。

  一、违反取保候审条款的后果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嫌疑人还在取保候审阶段违反取保候审条款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嫌疑人擅自变更所处地点、未通知公安各类事项或有其他扰乱办案过程的行为,都属于违反规定。没收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和罚款数额要看案发地的情况,最少会被没收一千元,后续还要再缴纳,另加一笔罚金,一共三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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