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资诈骗案的量刑标准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取保候审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取保候审 >

公司集资诈骗案的量刑标准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10-31 10:37; 浏览量:

  一、公司集资诈骗案的量刑标准

  公司集资诈骗案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判定。行为人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集资诈骗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未遂构成犯罪吗

  构成犯罪。只要是实施了诈骗行为,不管是既遂、未遂,都构成诈骗。法律快车提醒您,未遂是已构成犯罪的一种形态,是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集资诈骗立案金额多少

  关于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起罪金额,个人进行集资诈骗,起罪金额为10万,单位进行集资诈骗,起罪金额为50万。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