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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9-28 10:28; 浏览量: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21日早上,平顶山市38岁的男子熊某步行至湛河区一小学附近,与上学途中的王某等小学女生搭讪,并谎称自己是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学校给学生体检,让王某与其他同学排成一排。熊某称要先给王某作体检,让其他同学转过身去,趁机猥亵王某。几分钟后,熊某称体检完毕,让王某给其他同学做示范,后借机逃走。王某等人到校后将该事报告给老师。6月25日早上,熊某又在该学校门口与上学的小学女生搭讪,一学生借机跑到学校报告了老师。学校老师将熊某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熊某犯罪以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3万元,法院酌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