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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意见书和起诉书有何不同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7-20 11:38; 浏览量:

 一、公诉意见书和起诉书有何不同

  (一)概念上的不同

  公诉意见书是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被告人提出起诉书的基础上,全面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为什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进行补充和阐发,从而进一步在事实上、证据上、法律上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制作的、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公诉部门移送审查时制作的书面文件。起诉意见书是法律应用写作中常用的文种。依法制作的起诉意见书具有区别罪与非区别罪,保障是犯罪人受到法律追究的重要作用。

  (二)写作方法不一样

  1、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

  (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

  (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

  (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2、起诉意见书

  (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以及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情况。

  (2)正文包括公安机关依法查清的犯罪事实,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写明案件的有关情节以及制作起诉意见书的理由。

  (3)尾部写明拟移送的检察院的名称或本院公诉部门、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公安局局长和公安局印章或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公章。

  (4)附项写明移送卷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现在的处所、随案移送的物品、被告人是否已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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