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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转自诉案件条件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3-19 09:17; 浏览量: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条件

  (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诉转自诉案件

  二、自诉转公诉案件的法律依据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的,应转化为公诉案件。

  (二)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三、公诉转自诉案件是什么意思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高法解释第一条还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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