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的期限是多久?怎么计算?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取保候审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取保候审 >

拘役的期限是多久?怎么计算?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2-11 11:19; 浏览量:

拘役适用的范围

  拘役是有使用范围的,不可能是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判处拘役的。根据刑法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刑事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刑法规定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而过失犯罪往往都是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拘役的刑期及计算

  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如罪犯A被判据拘役5个月的,刑期就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5个月,若A在法院审判前已经被公安机关先行羁押了3个月,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即A已经实际执行了3个月的拘役刑期,剩余需要的执行的刑期是2个月(5个月—3个月=2个月)。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