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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2-11 11:16; 浏览量: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需要经检察机关批准后才能实施的,而逮捕措施由公安机关实施。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的,检察机关要在收到提请书7日内作出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决定逮捕的,出具逮捕令,不逮捕的,公安机接到通知后关释放当事人,如果对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的,公安机关可以申请复议。
如果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应该在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并且要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当事人的家属,而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
逮捕仅仅说明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但逮捕的条件同起诉的条件是不一致的,被逮捕后并不一定会被起诉。而且,即使起诉到法院,最终能否被判决有罪,依然存在很多变数。公安局的逮捕证批下来意味着已经涉嫌犯罪,还要判刑,并得到了检察院的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