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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2-03 09:22; 浏览量:

 一、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罪立案标准

  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要受什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与毁坏财物的数额有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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