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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1-12-03 09:21; 浏览量: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精神,未满14周岁是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因而未满14周岁的人,无论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送少管所进行管理帮教。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阶段。这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表明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刑事政策精神。
我国刑法第17条第5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里说的专门矫治教育,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已满16周岁,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