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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退赃退赔金额怎么算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5-10-10 09:49; 浏览量:

一、开设赌场罪退赃退赔金额怎么算

开设赌场罪退赃退赔金额通常以犯罪所得为基础进行计算。即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赌场所获取的全部财物及其孳息等。要全面收集犯罪所得的相关证据,包括赌场的盈利记录、赌资的收缴情况等。退赃退赔应尽量退清全部犯罪所得,若部分退赃退赔,可根据实际退赔比例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一般来说,退赃退赔情况会作为从宽处罚的情节,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产生影响。退赃退赔越多,在法律裁量上可能获得的从轻处罚幅度就越大。但具体的退赃退赔金额及对量刑的影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裁量来确定。

二、开设赌场罪存在哪八个不起诉理由

开设赌场罪的不起诉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比如虽有开设赌场行为,但规模极小、参赌人数极少且获利微薄等。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7.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如关键证据缺失或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链条。

8.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例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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