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标准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律师会见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律师会见 >

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标准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8-22 08:28; 浏览量:

一、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标准

非法拘禁罪,乃指未经法律明文规定之程序而非法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判断此种行为是否成立时,我们通常会参考以下几个标准:首先,就是看是否存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拘禁或者监禁行径;其次,要看实施者的主观心理态度,即是否有意为之;最后,还需看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到底持续了多长时间,是否足以构成刑法上所定义的“非法拘禁”。除此之外,如果该行为给被害者带来了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伤害,那么这也将成为判定其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重要考量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