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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的内容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8-05 09:29; 浏览量:

(一)性质不同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二)职能不同

1、法院的职责主要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另外还有强制执行职责。

2、检察院的职责是对执法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和公安)进行监督。检察院除了承担提出公诉外,还承担对贪污、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的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对监狱等改造机关的监督等等职责。

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

(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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