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有几种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律师会见

当前位置:主页 > 业务领域 > 律师会见 >

拆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有几种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25 10:06; 浏览量:

一、拆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有几种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具体条款,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体现为两大方面:首先,针对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若其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则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严厉惩罚;其次,当被告人达成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这一情节,并且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时,其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拆迁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理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指行凶者毫无忌惮地挑战他人尊严,随意对他人进行暴力攻击、骚扰,或者任意损毁、侵占他人财产,或者在公众场合带头制造混乱,从而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破坏的犯罪行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触犯寻衅滋事罪的罪犯,其相应的处罚标准如下:符合以下任何一种寻衅滋事情形,且情节严重到足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会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1、行凶者任意对他人实施暴力攻击,造成恶劣影响的;

2、行凶者肆无忌惮地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导致恶劣影响的;

3、行凶者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侵占他人财产,导致情节严重的;

4、行凶者在公众场合带头制造混乱,导致公共秩序遭受严重破坏的。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