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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6-25 09:53; 浏览量:
根据《刑法》之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已经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应负有刑事责任;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的个体而言,若其触犯了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重度残疾或死亡、强奸、抢劫、走私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等在内的所有重型刑事案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常,境内个人盗窃公私财物逾1000元至3000元者,视为“数额较大”,已达量刑标准。
需注意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金额跨度内设定具体数额标准。
故,具体量刑金额或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